法律问答

我老婆跟前夫离婚多年,前夫户口上带了一个儿子。现在我老婆希望将儿子户口从男方迁出来,但他们不愿意,要求支付一万块钱。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2023-12-10 08:58:1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在双方当事人离婚后,如果对方不肯配合给孩子迁户口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到法院起诉。之后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法院判决书等材料去办理迁移户口的手续。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这与付款在谁哪里没有直接的关系,如果想把孩子户口迁移到监护人名下,只要双方协商好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就可以。我国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实施细则》第9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由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