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理都需要什么材料

2023-12-10 10:01: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情况报告书。
    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第二十一条 对于以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并经登记机关受理的,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不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
      上面是法规的规定。材料齐全有的可以当场办,有的二三天不等,各地不同。但如果超过规定的期限,登记部门就违法了。

  • 1、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
    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承办公证员在对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千万别遗忘了公证费发票。
    4、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法律分析:1,首先我们要整理一些资料包括身份证,居住证等,装在文件夹里面,这个资料具体的可以打电话咨询所在地的政务服务中心。
    2,然后带着相关资料去居住证所在地的服务中心,找到工作人员说明来意之后他会让填一个申请表,按要求填写。
    3,完成之后,服务人员会给打印回单证明办过这项业务,同时让在授权和诚信书上签字,之后一并加入文件袋里
    4,在接下来就是文件在各个政府服务机构流转,由流管部门进行审核,之后直接转入所在地的公安局
    5,最后也是由公安局将居住证给取消,然后结果反向传递,再由服务窗口传递给申请人,就会获得通知就取消了。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