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案件到法院何时能开庭,有什么样的相关规定

2023-12-10 12:5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事诉讼从立案到开庭需要的时间,具体多长时间不能确定,需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法院案件的排庭情况等多方面综合考虑。
    从立案到开庭,中间一两个月的时间是正常的,甚至更长都有可能,因为中间要经过立案、组成合议庭、发传票、被告答辩和举证等程序。
    一般来讲,根据法院的审理程序以及送达方式不同,会有以下情况:
    1、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审判部门应当在5日内向当事人送达,法院在当事人在收到应诉材料后15日之后安排开庭;
    2、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则需要在30天之后安排开庭;
    3、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则需要公告,一般是在报纸刊登后第93天安排开庭。
    一般从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会开庭。 一般经过立案、送达(起诉状、答辩状)、组成合议庭、送达开庭通知等几个程序。



  • 无论是民事、行政还是刑事诉讼,都未限定开庭时间,开庭到判决的时间,由主审法官决定,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具体的开庭时间、地点当事人可以等法院通知。根据规定,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开庭时间,但在法院决定受理案件后,正式开庭前,法院会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关于开庭的时间、地点、具体审理案件的事由等有关案件的基本信息。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开庭通知和公告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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