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到期后是否会自动终止?

物业管理合同
2023-12-10 12:5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前期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有效期以合同约定为准。但如果约定的前期物业合同有效期期限未届满,而业主大会成立后订立的物业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动终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终止时间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时终止;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也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 物业合同到期自动终止。如果在前期物业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之前,业主委员会与新的物业服务人员订立的物业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的,前期物业合同就终止。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四十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九百四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九百四十八条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