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别人鱼塘钓鱼,没钓到,被抓了

刑事拘留
2023-12-10 13:1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如果你认为被钓鱼,只要能拿出证据证明存在钓鱼执法的情形即可,至少执法者存在程序上的不当。钓鱼执法有失司法公正,公民有权举报。其举报途径有:
    1、向本级公安局的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2、向同级党委的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3、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4、也可向检察机关的渎职侵权部门举报,这种钓鱼执法行为有可能涉嫌滥用职权或侵犯公民权益犯罪。
    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明文禁止行政执法人员“钓鱼”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应当全面、客观、公正;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不得伪造、隐匿证据;不得指派没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暂扣物品不得收保管费。法律依据: 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 第八条 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应当全面、客观、公正。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不得伪造、隐匿证据。
    行政执法人员不得指派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询问时,应当依法制作询问笔录;进行检查时应当依法制作检查笔录、勘验笔录等法律文书。
  • 如果你认为被钓鱼,只要能拿出证据证明存在钓鱼执法的情形即可,至少执法者存在程序上的不当。钓鱼执法有失司法公正,公民有权举报。其举报途径有:
    1、向本级公安局的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2、向同级党委的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3、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4、也可向检察机关的渎职侵权部门举报,这种钓鱼执法行为有可能涉嫌滥用职权或侵犯公民权益犯罪。
    《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明文禁止行政执法人员“钓鱼”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应当全面、客观、公正;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不得伪造、隐匿证据;不得指派没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暂扣物品不得收保管费。
    法律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第八条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应当全面、客观、公正。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不得伪造、隐匿证据。
    行政执法人员不得指派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询问时,应当依法制作询问笔录;进行检查时应当依法制作检查笔录、勘验笔录等法律文书。
  • 偷钓属于侵犯财产权利的盗窃行为,对盗窃行为有关的处理主要有三个方面,即返还相关财物、赔偿相关损失和依据法律进行相关处罚。一般说来偷钓不会出现法律规定上的数额较大,因此不会涉及刑事追诉的问题,总结起来一般按照以下方案处理:
    1、返还钓起的鱼类,赔偿鱼塘主因此遭受的损失。这样做主要是基于两点,第一法律规定了必须返还和赔偿,第二积极返还和赔偿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2、盗窃财物的处5至10日行政拘留,情节较重的处10至15日,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