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人在成都打伤了,一直没处理,伤情鉴定是二级轻伤,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10 13: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 法律分析:被人打了,应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委托法医鉴定中心进行法医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 首先,要进行伤情鉴定,如果公安机关没有通知您,受害人可主动要求其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
    其次,进行伤情鉴定后如果轻伤以上是复要追究其刑事责制任的。如果轻伤以下一般为行政处罚。
    打人致轻微伤,应当处于行政拘留和罚款。至于民事赔偿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当事人被打之后报警的,公安机关会出警进行调查,要是核实确有伤人事件的,致轻微伤的,公安机关根据具体程度,处五天以上十天以下的拘留并且会被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而对于赔偿方面,一般是根据受害人的伤势程度和医疗费进行赔偿的,一般都是由双方协议赔偿金额,赔偿金额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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