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将款项打入法院账户后,要多久才能解冻?

2023-12-10 14:5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是银行在接到解冻通知后立即就会进行账户解冻。
    有时候银行可能也会在内部走一个审核的程序,就是接到通知后,需要内部风险合规岗位的人员进行审核,然后再通知柜面人员完成解冻手续。
    这样的话可能在时间上就会有所延迟。不过一般情况下,3-5天肯定是可以解冻的。
    拓展资料:
    司法冻结是新券法修改新增的执法权,赋予证券监管机构一些准司法权,是这次证券法修改的重要内容之一。
    最重要的执法手段之一就是冻结、查封权。绝大多数国家或地区都赋予证券监管部门必要的行政执法权,使其在监管中可以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司法冻结与准司法权差不多
    详解: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证券法赋予了中国证监会以准司法权,而证监会出台的法律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更是对准司法权的行使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让广大股民感觉到准司法权正切切实实地向我们走来。毫无疑问,证监会拥有准司法权对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是一个不小的利好,我国证券市场违法犯罪案件屡发不止的现状可望得到改善。
    司法冻结主要特征
    这次新证券法修改新增的执法权,最重要的执法手段之一就是冻结、查封权。作为执法程序的规定,《实施办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解决谁申请、谁审查、谁决定、谁执行、谁监督的问题,严格规定证券监管机关冻结、查封和限制证券买卖的实施步骤,各环节相对独立,各负其责,分工合作,保障执法过程的规范化。
    二是统一申请书、决定书、通知书等执法文书的内容、格式,告知当事人及协助执行单位的权利、义务及配合责任,提高相关措施的实施效率。
    依照法律规定,证监会在对证券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审理或者执行时,发现涉案当事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实施冻结、查封措施:
    一是已经转移、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的;
    二是可能转移、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的;
    三是已经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
    四是可能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
    五是其他需要及时冻结、查封的情形。
  • 一般是银行在接到解冻通知后立即就会进行账户解冻。
    有时候银行可能也会在内部走一个审核的程序,就是接到通知后,需要内部风险合规岗位的人员进行审核,然后再通知柜面人员完成解冻手续。
    这样的话可能在时间上就会有所延迟。不过一般情况下,3-5天肯定是可以解冻的。
    拓展资料:
    司法冻结是新券法修改新增的执法权,赋予证券监管机构一些准司法权,是这次证券法修改的重要内容之一。
    最重要的执法手段之一就是冻结、查封权。绝大多数国家或地区都赋予证券监管部门必要的行政执法权,使其在监管中可以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司法冻结与准司法权差不多
    详解: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证券法赋予了中国证监会以准司法权,而证监会出台的法律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更是对准司法权的行使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让广大股民感觉到准司法权正切切实实地向我们走来。毫无疑问,证监会拥有准司法权对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是一个不小的利好,我国证券市场违法犯罪案件屡发不止的现状可望得到改善。
    司法冻结主要特征
    这次新证券法修改新增的执法权,最重要的执法手段之一就是冻结、查封权。作为执法程序的规定,《实施办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解决谁申请、谁审查、谁决定、谁执行、谁监督的问题,严格规定证券监管机关冻结、查封和限制证券买卖的实施步骤,各环节相对独立,各负其责,分工合作,保障执法过程的规范化。
    二是统一申请书、决定书、通知书等执法文书的内容、格式,告知当事人及协助执行单位的权利、义务及配合责任,提高相关措施的实施效率。
    依照法律规定,证监会在对证券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审理或者执行时,发现涉案当事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实施冻结、查封措施:
    一是已经转移、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的;
    二是可能转移、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的;
    三是已经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
    四是可能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
    五是其他需要及时冻结、查封的情形。
  • 解冻的资金六个月左右能到账。法院对银行账户冻结一般情况下六个月就会自动的解冻,如果六个月到期了法院申请继续查封,可以延期的。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
    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
    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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