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就是在饭店吃饭因地上有茶水然后别人推了自己导致摔到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10 15:1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饭店摔倒但未就餐,如果是因为自身原因摔倒的,且饭店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那么由本人自行承担责任,但是如果饭店没有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比如地上有水啊,那么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当事人在饭店摔倒但未就餐,也可以依法要求饭店赔偿。若宾馆、商场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在职工食堂就餐摔伤可索要赔偿。食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权利人自己有过错的,对摔伤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比如:一边玩手机一边走路,可以减轻食堂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