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家人在医院做了个小手术,但医生没有明确告诉我出现了差错,原本只需要住几天院就能好的,但现在却被医院留住了三十几天,并且病情没有改善,请问应该怎么办?
医疗事故纠纷
2023-12-10 15:2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因手术造成医疗损害的,如果是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导致的,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医疗机构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根据当发生了
医疗事故
之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和解:患方和院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赔偿的和解协议;
2、调解:双方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3、在上述两种途径都无法达成赔偿协议的,则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法律分析:若在医院做的,可到医院投诉处。如属私人医疗机构,可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投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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