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厂七八年,今年换了领导,各种看不习惯,之前一天100的工作量,压榨到一天130的工作量,最后被辞退,在厂期间,工资拖欠三四月,还不给交社保,不签劳动合同

讨薪
2023-12-10 16: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被辞退后单位不给工资的,可以与单位协商;可以邀请第三方或者工会共同与单位协商;可以依法去申请调解;去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者依法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这个问题应当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如果双方对于拖欠工资并没有争议,只是用人单位拖欠未付,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如果双方存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争议问题。
  • 【法律分析】
    被单位无故辞退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员工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本人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本人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书面材料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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