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后开车驾照会被注销,但是不会被吊销。一旦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人开车,就会注销驾驶证。之后能否重新申领驾驶证,需要看行为人的表现。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七条第六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