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是梅州的拆迁户,家里是回收废品的,也是门面房,由于省道需要扩建,占用我家房屋,政府并未拿出二公告和一登记,他们对我家说,匡架结构7百元一平方。瓦房4百一平方,地价40元一平方,而且田地才2万9千,菜园8元一干方,这合理吗,但我要政府拿出市政府有关征收,土地房屋补偿标准,他们没有拿出来,请问律师我们该怎么办,政府并没有给征收户任何补偿。

拆迁补偿
2019-06-22 08:57: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有的地方制定了区位补偿价,可以以此为依据,结合当地经济水平,要求给予合理补偿
    2、"耕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费的总和,一般是前3年年均产值的10-30倍。 林木、果树等地上物需要根据树龄、是否在盛果期等因素来估算。菜地、大棚要看年产值,大棚还要补偿地上物的建筑重置成本。"
  • 您好! 各地的补偿标准不一样的。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征收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详情可来电来访。
  •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该如何计算?  特、一类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由3800元提高至5300元  二类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由3200元提高至4800元  三类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由2500元提高至4300元  四类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800元提高至3800元  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获悉:经市政府批准,修改后的《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将从4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该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修改的核心内容是对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货币补偿标准和房屋拆迁建筑面积补贴标准的调整;强制拆迁中有关主体、被拆迁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及附属物的价格评估程序等问题的进一步明确。
      据悉,《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开始实施以来。随着我市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办法》中的很多条款已不适应城市的发展,为完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更好地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修改此《办法》。
      修改后的《办法》的核心内容是:拆迁住宅房屋实施货币化补偿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主要以市场评估价格为拆迁补偿依据。如果市内区被拆迁的房屋,市场评估价格不足下列标准的,由拆迁人按下列标准予以货币补偿:房屋特、一类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300元;房屋二类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800元;房屋三类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300元;房屋四类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800元,分别比原办法提高了1500元、1600元、1800元和2000元。
    考虑到进一步提高市民的住房水平,修改后的《办法》还调整了房屋拆迁建筑面积补贴标准。如果市内区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每户原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下列补贴标准的,被拆迁人应增加面积予以货币补贴:房屋特、一类区建筑面积不足35平方米的,按35平方米计算;房屋二类区原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计算;房屋三类区原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按45平方米计算;房屋四类区原建筑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计算。
    增加面积部分的补贴,依然按照房屋所在类区的房屋拆迁最低货币补偿标准的70%计算。  对于涉及当事人利益的被拆迁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及附属物的价格评估,《办法》明确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共同选定并委托一家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承担。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共同选定委托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随机抽取或抽签确定。  另外,针对市民关心的市内区被拆迁房屋最低货币补偿标准、拆迁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补贴标准的调整,今后将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适时修订并公布施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