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以前当过代课老师,当时单位没有给我们交保险,现在还可以补缴吗?

社会保险
2023-12-10 17: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补缴。
    补缴办法:
    1.办理参保补缴手续。由各学校提交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补缴材料到县社保中心。
    2.办理相关补缴资金申领手续。先由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个人垫付单位部分及滞纳金,再凭缴费凭证到所在学校申请单位应承担的款项。由单位扣除原划到个人银行账户的原政府参保补助款后,向县教育局申请所需资金。县教育局分阶段汇总所需参保资金,统一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同时向县社保中心申请退回已划转到城乡养老保险原民办代课教师个人账户的资金,该项资金属于财政资金,作为用人单位负担的资金使用。
    临聘教师在代课期间,用人学校未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者,需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同财政和社保部门为其进行补缴。
  • 法律分析:补缴条件: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社保中途断了,不需要补缴,社保是算累计的。
    在累计满15年。年龄达退休要求,就不需要进行补缴;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 法律分析:要求单位补缴,不补缴可以到社保局仲裁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