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一次醉驾血测97要拘留吗

行政处罚
2023-12-10 17: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对于醉驾,要等抽血检验,取得确实的醉驾证据,由县区以上公安部门签发刑事拘留证后才会通知拘留。《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果要拘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是需要经过有拘留权限的机关审批的,并且是需要有刑事拘留证的,所以当场拘留是很困难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醉驾之后,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确认血液中酒精浓度确实超过标准,才会进行拘留。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对于公安机关实施拘留有着严格和明确的规定。公安机关实施拘留,一般而言需要先经过有权机关进行审批。
    待审查机关通过审批以后,公安机关方可以持拘留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
    所以说,对于醉驾而言,当场拘留一般是很难的。因为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处理醉驾的案件,一般需要对驾驶人员进行抽血和检验,待确定每一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超过80毫克的,公安机关方可在得到拘留证的前提下实施拘留。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法律分析】:第一次醉驾不是拘留,一般是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4.1 酒精含量阈值
    【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阈值见表1。
    【表1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阈值
    【驾驶行为类别阈值
    【驾驶行为类别阈值(mg/100mL)
    【饮酒后驾车≥20,<80
    【醉酒后驾车≥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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