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务人不愿意还钱了怎么处理

债务追讨
2023-12-11 05:4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债务人不还钱怎么处理
    1、债务人不还钱处理方式如下:
    (1)与对方进行协商,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或者分期归还;
    (2)双方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一致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3)在提起诉讼之前可以提供担保申请财产保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欠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欠钱不还被起可能面临以下问题:
    1、原告起诉后,应当积极应诉,争取对自己有利的判决;
    2、如果法院判决对自己不利,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尽快履行;
    3、法院判决生效后,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
    4、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影响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
    5、被执行人可能因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而被判处刑罚。
  • 债务人不还钱,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债务人不愿意还钱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处理,债权人还可以通过申请支付令的方式要求债务人还钱,申请支付令只要当事人之间没有其他的债务纠纷,支付令可以送达债务人即可。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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