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主要是:
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双方意思表示合意即可成立,而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交付保管标的后才能成立;
2、仓储合同是有偿合同,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3、仓储合同需要给付仓单,保管合同一般则是需要给付保管凭证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定义】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九百零五条 【
仓储合同成立时间】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第八百八十八条 【
保管合同定义】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八十九条 【保管费】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