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上班一年多了,单位也没有给我签劳动合同,现在想辞职,请问可以获得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11 09: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与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一定要给赔偿,如果您还在单位工作且未签订劳动合同不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情形您辞职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计算按照劳动合同法47条标准计算。
    如果单位辞退构成违法辞退,则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补偿金x2。
  • 即使没签劳动合同,但有劳动者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实行裁员、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等情形的,劳动者仍然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并且如果不签约的期限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还能拿到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每月双倍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法律分析:辞职的话是没有补偿,除非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那么可以以此为由向单位提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