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合同无社保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服务证、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证明
劳动关系,证明时用人单位负有一定的举证责任。法律依据:《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