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亲,我想问一下,上下班途中坐别人的车发生车祸,那么这个受伤的人员要伤到哪种级别才能报工伤?

工伤索赔
2023-12-11 11: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申报工伤的,首先应区分事故是在什么情况下发生的,这是关键性的信息。
    第一,如果职工是在 上下班途中 发生的交通事故
    应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规定来衡量。
    这种情况下,职工只有在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中受伤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第二,如果该职工发生的交通事故并非在上下班途中,而是在用人单位安排下执行工作任务时发生的,无论职工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都应当依据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的规定来衡量。这种情形下的工伤认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鉴于上述情况,在工伤认定过程中,除了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要求非本人主要责任外,其他受伤情形不应当考虑受伤害职工的责任问题。
  • 法律分析: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非主要责任的,构成工伤,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才可能判断具体赔偿标准。一般而言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残疾辅助器具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可依法主张一次性残疾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1、如果属于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受到的工伤,可以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确定赔偿金额
    2、如果您是因为自己的原因造成的摔伤而不是因为其他第三人造成的交通事故,您就无法被认定为工伤,也就无法得到工伤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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