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车撞人买了保险,保险会赔偿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11 11: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开车撞到人有保险,是否还需要自己赔钱,要看保险赔偿是否能覆盖赔偿费用。具体是:
    1、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保险理赔流程是什么
    1、报案: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帮助保险公司第一时间了解问题;
    2、根据险种不同和案件重要程度不同,保险公司会对投保人做出详细的后续服务安排;
    3、投保人根据保险公司的文件准备相关的理赔资料;
    4、递交理赔资料给保险公司。
    一般保险公司对于小额案件均已开通线上递交资料,大额案件还是需要快递或到保险公司柜台递交资料;
    5、等待理赔结果。等待过程中,保险公司可能会派遣调查员核查投保人情况;
    6、理赔结果通知。
    有可能最终的结果是正常赔付,也有可能是拒绝理赔。如果对理赔结果有所不满,可以申请复查,这时向保险公司申请进行复查流程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一、开车把人撞了保险赔了,自己还赔吗
    1、开车把人撞了保险赔了,自己是否还赔,要看保险的费用能否完全覆盖赔偿费用。具体是:
    (1)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于造成的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3)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五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二、开车撞死人保险公司赔多少
    如司机没有无证驾驶,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驾车,在保额内扣除医疗费用中的非医保费用需车主承担,其他由保险公司100%赔偿。
    双方事故理赔,是先从交强险的保额来赔偿,当理赔金额超出交强险保额时,会启动用第三者保险的保额来赔偿。超出三者险保额后,费用由你承担。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车险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 开车撞人后,当事人只有交强险的,应这样赔偿: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向保险人或受害人进行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保险人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