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你在张家川吗。离婚咨询 可以见面嘛

起诉离婚
2023-12-11 11: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咨询可以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或律师事务所;办理离婚要在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前提是双方就自愿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
  • 离婚的方式如下:
    1、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协议离婚,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协议不成,或者一方请求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对于双方感情已破裂,经法院调解无效的,一般会判决双方离婚。
    办离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一般离婚有两种途径:一,双方均愿意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协商一致的,可以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
    二、协商不成的,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另一方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其中,需要准备民事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子女的身份信息、及财产权属凭证到被告所在的辖区基层人民法院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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