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判的赔偿款要交税吗

工伤索赔
2023-12-11 12: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赔偿金要交税。劳动者所获得的赔偿金应当按规定计入其综合所得中,用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去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出的金额就是劳动者在该项收入中所要缴纳的个税。
    合同违约赔偿是民事赔偿的主要形式。在赔偿的范围上,不仅包括直接损失,同时还包括当事人的间接损失。《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人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赔偿金要交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所获得的赔偿金应当按规定计入其综合所得中,用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去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出的金额就是劳动者在该项收入中所要缴纳的个税。
    纳税主要是适用购销交易的行为,即应征流转税的业务。而赔偿款项,显然不属于流转税的征收范围,赔偿不是经营行为。法律依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 是否纳税要看是何种赔偿。如果是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因此,对当事人取得的国家赔偿金,法律规定不用缴纳任何税款,相应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上应当一律作为免税收入。
    如果是民事赔偿,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文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因此,当事人因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而取得的损失赔偿,应按营业税的规定计算征收营业税,并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
    1.《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因此,对当事人取得的国家赔偿金,法律规定不用缴纳任何税款,相应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上应当一律作为免税收入。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文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因此,当事人因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而取得的损失赔偿,应按营业税的规定计算征收营业税,并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关于“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规定,因赔偿金是出租方出租门面取得的,出租方取得的赔偿金实质上是租门面取得的租金收入。所以对出租方取得的赔偿金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项目征收营业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