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个堂哥,因盗窃罪,现在判了刑一年,我想问一下,他在看守所关了4 个多月了,现在还会被送监狱吗?

经济犯罪
2023-12-11 12: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刑后,剩余刑期不足一年的,那么,在现在关押该犯人的看守所服刑。如果判刑后剩余刑期超过一年的,那么,就转到该犯人户籍所在地的监狱服刑。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判刑后,适用上述原则。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该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把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 如判刑后剩余刑期不足一年,在现在关押他的看守所服刑;如判刑后剩余刑期超过一年,那么就转到他户籍所在地的监狱服刑,盗窃罪犯罪嫌疑人判刑后适用上述原则。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九十八、将第二百一十三条改为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第二款修改为:“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 如判刑后剩余刑期不足一年,在现在关押他的看守所服刑;如判刑后剩余刑期超过一年,那么就转到他户籍所在地的监狱服刑,盗窃罪犯罪嫌疑人判刑后适用上述原则。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九十八、 将第二百一十三条改为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第二款修改为:“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