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发生了车祸,全责。请问应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11 14:3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车祸全责的这样处理:
    1、事故负全责,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先由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继续赔偿。
    2、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 车祸,对方全责,处理的方法如下:
    1、当事人应该积极找对方商讨解决方案;
    2、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
    3、可以起诉,侵权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的侵权方赔偿。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交通事故责任方无力赔偿,受害方可通过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后责任人无力赔偿,负主要责任的,按交通肇事罪处罚。
    作为受害方也应该了解,想通过诉讼解决的,要知道,交通事故赔偿是有诉讼时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处理方式如下:
    1、协商处理赔偿问题,在赔偿损失明确的前提下;
    2、可以通过交警调解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诉讼处理;
    3、诉讼处理比较复杂,可以请律师全权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理赔
    1、通知保险公司;
    2、保险公司派人了解情况;
    3、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等文件材料;
    4、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定损后,评估费用;
    5、审核索赔单据;
    6、审批通过后,携带相关材料领取理赔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