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辞职工资结算时间怎么计算

讨薪
2023-12-11 14:3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辞职工资结算时间是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依法享受取得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并且试用期工作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法律分析:试用期期间辞职,工资应该依据工作天数据实结算。
    公式为:应发工资工资÷
    21.75×实际出勤天数。
    用人单位应该现金结算劳动者全部工资,不得拖欠。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法律分析:试用期期间辞职,工资应该依据工作天数据实结算。公式为:应发工资工资÷
    21.75×实际出勤天数。用人单位应该现金结算劳动者全部工资,不得拖欠。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