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追索劳务报酬纠纷管辖法院是怎样的

2023-12-11 18:01: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务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一般按照一般管辖的原则来确定,即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另外又因为属于合同纠纷,所以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法律依据:劳务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一般按照一般管辖的原则来确定,即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另外又因为属于合同纠纷,所以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追索劳动报酬不能约定管辖,追索劳动报酬的,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能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劳动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机构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劳务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可按照一般民事管辖的规定来确定。一般该纠纷可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另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法律依据:劳务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可按照一般民事管辖的规定来确定。一般该纠纷可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另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