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拖欠工资有双倍赔偿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12 05:0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拖欠工资双倍赔偿依据是: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经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在指定的期限内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主张按应当支付额度支付50%至100%的赔偿金。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对于拖欠工资的,双倍赔偿的依据是: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经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在指定的期限内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主张按应当支付额度支付50%至100%的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劳动者被拖欠工资的,一般不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如果用人单位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逾期不服的,需要按应付工资的零点五倍至一倍的标准来加付赔偿金给劳动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