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收到传票,一个手机号打电话说被起诉了,是真假?

2023-12-12 07: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被告没有收到法院传票或法院公告属于程序错误,可以以此为理由申请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一般不会有假传票。传票是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的,可以根据传票上的联系方式,到法院辨别真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八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 法律分析:一般不会有假传票。传票是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的,可以根据传票上的联系方式,到法院咨询辨别真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八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