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东撤资退出的方式有哪些,法律依据是什么

股权转让
2023-12-12 10:1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东撤资退出的处理方式有:
    (1)股权转让;
    (2)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
    (3)股权回购。
    有限公司的股东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对内转让股权不受限制。
    股权转让后,应及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也可通过减少注册资本、要求公司回购股权的方式退出。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东撤资退出的处理方式有两种:
    1、股权转让;
    2、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
    前者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并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后者需召开股东大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佢出资数额,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东的主要权利如下:
    1、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
    3、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
    4、发给股票请求权;
    5、股票过户请求权;
    6、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
    7、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
    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股东的退出方式:
    1.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
    2.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3.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4.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5.解散公司。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