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包工头与总承包有工程款争议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3个多月,谁的责任

讨薪
2023-12-12 10: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欠工人工资,业主负连带清偿责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先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法律依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 建筑工地拖欠农民工工资,直接找当地的劳动局或者直接报警建筑工地拖欠农民工工资,直接找当地的劳动局,或者直接报警,现在针对农民工的工资属于特殊的渠道,只要向上反映,很快就会有结果。
  • 建筑工地拖欠农民工工资,直接找当地的劳动局或者直接报警建筑工地拖欠农民工工资,直接找当地的劳动局,或者直接报警,现在针对农民工的工资属于特殊的渠道,只要向上反映,很快就会有结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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