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因与丈夫不和,打算离婚。因他在家待业多年,现在的家业几乎是我一人攒下,因此,每每想到要和他以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产业,心里便闷闷不平,懊恼至极。于是,我和情人王某便串通一气,写下一份假的借款合同,表明我向其借贷150万。我们离婚不久,事情败露,我前夫起诉主张该借款合同无效。请问,对此,法院可能会如何认定?

离婚
2018-08-14 09:13: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要求平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 离婚有协议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解决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及财产分割三个问题: 如果双方对上述问题协商一致,可到当事人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如果协商不成,直接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 孩子的抚养权:二岁以内一般给母亲,2岁-10岁考虑到孩子的抚养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10岁以上考虑孩子的意见。 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一般是对方月收入20%-30%,除非对方愿意一次性全部支付,法院判决是按月支付。 财产;领取结婚证是划分是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但并不是必然的,还需要从资金来源来分析。法院处理的现有财产,至于房子,不知是你们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如果是婚后财产,无论以谁的名义签字,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们的房产和存款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如果你是准备起诉的一方,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如果对方不给结婚证,你需要到领取结婚证所在地的民政局调取结婚证档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