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最近在公司工作了三个月,但是公司一直没有给我签署合同或者给我交社保。现在我想要知道,如果我可以在公司要求赔偿吗?

社会保险
2023-12-12 13:3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公司没交社保赔偿标准如下:
    (1)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2)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未签劳动合同,还应支付最多11月的双倍工资。
    (注意一年的时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这个可以去公司咨询赔偿问题,如果协商无果,或者协商达不成一致,那么只能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对于社保一类的公司是必须要交的,如果不交属于违法现象,可以去劳动局咨询相关政策,然后保留证据,再去法律起诉。
    让法律来解救这件事!
  • 如果公司没有给员工买社保,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则按其实际损失来赔偿;如果员工因此与公司解约的,可以要求公司给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员工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就给付一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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