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司有人恶意辞退我,但是我并没有证据。他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了。第二次见面时,他们却指控我进行职场性骚扰。我已经报警处理,他们也承认了他们所说的事。请问我这构成名誉损害吗?

2023-12-12 13:32:1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辱骂他人,损害了他人名誉权的,是犯法的。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被员工恶意投诉,用人单位因此受到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此外员工恶意举报公司,严重损害公司的商业信誉,还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