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肖像权被侵犯了

肖像权
2023-12-12 14:5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权利人的肖像;第二虽不以赢利为目的,但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将权利人肖像进行展示、公开、陈列、复制、散发等行为;第三超出肖像权人许可范围使用权利人的肖像;第四超出肖像权人许可的地域范围内使用权利人的肖像;第五超出肖像权人许可的期间使用权利人的肖像。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为非财产性责任方式,赔偿损失为财产责任方式。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确定其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包括未经他人允许,又不是出于公益性、新闻性目的,擅自将他人照片用于营利或者公开传播,又或者是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法律分析: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三十九条,对这种侵权行为限制在: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范围。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伤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在未经本人同意,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中,只有具有阻却违法事由的行为才是合法行为。
    如为新闻报道、公安机关为缉拿犯罪嫌疑人而发的通缉令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