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教唆别人贷款给我用,属于违法犯罪吗?

2023-12-12 15:1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符合以下要件可判断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
    2、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 违法发放贷款罪需要的犯罪构成有:
    1、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为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等;
    4、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要件有: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客观方面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主体为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主观方面为过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