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钱有借条不承认怎办?

债务追讨
2023-12-12 15:2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借条,对方不承认的,债权人仍然可以在借款期限届满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审查后认定当事人之间确实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法院会依法判决债务人偿还债权人债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有借条,对方不承认的,法院可以依法审查,要求当事人提交相关证据。如果经审查当事人之间确实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法院会依法判决债务人偿还债权人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
    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 有借条但是借款人不承认的,出借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起诉的法定条件为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