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需要了解银行贷款有效期为三年,后续贷款担保人不知情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抵押担保
2023-12-12 16:1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
    一般来说这是与贷款或借款时,订立的合同所决定的。如果贷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限的,则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债务履行期满后6个月结束;对于在贷款合同和前款中就保证期限有明确规定的,则又可分两种情况:
    1、在保证期间内,银行未对借款人提起诉讼的,担保人免除责任;如果银行以对借款人提起诉讼,则保证期间时效中断。
    2而对于贷款担保人需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限,与上一致,主要还是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从担保人的这些责任中不难看出,在银行贷款中担保人的风险比较大,所以是否要为别人提供担保需要慎重考虑。
    首先要详细了解借款人信誉状况,因为信誉状况往往决定着担保的风险有多大,如果信誉状况不好的话,就不要提供担保。
    其次,还要考察借款人是否具备还款付息的能力,这决定着借款人能否如期偿还贷款,是决定担保人风险的重要因素。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条
    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或者约定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承担担保责任,该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主合同有效的,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当事人在未知情况下成为了贷款的担保人,该担保是无效的。担保人是债权债务中除债权人和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作为担保人,不能只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同意就生效的,必须征得担保人的同意,担保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那么该担保行为才是合法有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 银行贷款担保人一般都是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如果借款人还不上贷款,银行可以直接向担保人要求还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