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当事人可以就赔偿等相关问题自行协商,也可以在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如果无法协商或者调解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当事人如果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根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
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