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财产被法院冻结了!法院迟迟不扣付欠款,我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12-12 18:2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只有法院有权对财产进行冻结,但如果确实欠债没还,可能被起诉到法院冻结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 如果没有能力还其他法院判决生效的欠款,那法院会冻结你名下的财产(房子、车子),在你与众多债权人协商不好的前提下,法院有权拍卖处置你名下的财产以抵偿你欠下的债务。


    但处置你的财产后还是不足以清偿债务,那会冻结你的账户以确保你的收入不会被你取用,然后再每年每季度统一扣划。
    并且还会对你上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所以劝你积极处理,能协商好最好协商好!
  • 法院冻结的钱会直接划给债权人,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