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分手后,女方是否需要退还订婚的彩礼和五金?

彩礼
2023-12-12 19:01: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订婚后女方悔婚需要退还的物件主要包括:首先,要退的就是彩礼,但彩礼退还必须符合法定情形。其次,就是为了结婚而赠与的首饰或者其他贵重物品。如果是在恋爱期间赠与的礼物,比如520红包之类的,则属于赠与,不可以要回来。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符合条件下是可以退还材料的。关于双方在离婚时的彩礼退还问题,是有法律依据的。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法律依据:《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体现了对彩礼习俗的认可和指引,对彩礼利益关系给予了有力的调整。
  • 法律分析:需要退还。如果其他的东西都是因为需要结婚才送去的,可能会定性为彩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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