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离婚后再婚,小孩改名需要经过生父同意吗?

离婚
2019-06-22 14:06: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相互间的扶养义务,是一项无条件的法律义务。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完全平等的,任何一方既有抚养对方的义务,也有要求对方抚养的权利,因此,形成了一种抚养和领受抚养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即狭义的扶养关系。
    大妻相互间的扶养关系必须是以夫妻关系为前提,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种夫妻人身财产关系,一旦这种婚姻关系终止了,那么这种扶养关系亦告终止。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是双方无配偶者同居,一方又担心对方纠缠,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能双方协商解决。但是,如果同居一方或者双方是已婚者,即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另外,对于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予以受理。
  • 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协议离婚,双方都同意离婚,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也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所以协议离婚的话,孩子的抚养你们两个人协商解决,如果你老公同意由你抚养,那么你们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会注明孩子归你抚养,持离婚协议你可以将孩子的户口迁到你的户口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