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去人民法院办理。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起诉要到人民法院办理。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七条
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
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
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
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