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离婚后发现儿子不是我的可以起诉对方吗?谢谢

子女抚养
2023-12-13 10: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想要起诉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起诉状、证明夫妻双方婚姻现状的材料、现有财产的有关证明等材料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规定期限内立案、受理、开庭并作出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
    1、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
    2、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3、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两周岁到八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见。
  • 离婚后还能起诉对方。离婚后起诉的,一般是关于离婚分割财产有争议的财产起诉,或者是小孩的抚养权有异议的。后者诉讼不会因为离婚判决后,就丧失诉讼权利的。只要拥有抚养权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另一方随时可以要求上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法院对这一类的诉讼,一般都是要受理的。
    起诉必须满足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等条件,法院才会予以受理。受理后,就会依法进行审理、裁判、执行。
    如果离婚后在财产以及孩子的抚养问题上出现问题,双方协议不成,可以进行起诉。离婚后,一方属于抚养孩子,另一方就要负担孩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商定。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对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的约定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其父母一方提出超出协议、判决原约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起诉孩子抚养权材料包括起诉书及副本、抚养关系证明、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