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赠予的房产离婚时是按照共同财产分割的。婚后一方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应当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依法予以分割。
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应当视为对子女的赠与,但根据购房时间的不同,赠与的对象有所差异;婚前购房的,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否则父母的出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婚后购房的,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否则父母的出资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
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