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下水管过了质保期,因开发商未安装好导致的漏水由谁来负责

业主维权
2023-12-13 12: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1、因为是公共下水管道造成的漏水问题,不是人为的,还在保修期之内,可以由开发商来负责维修,相应造成的损失也应该由开发商来承担。而下水管道的保质期通常是5年,5年之内出现任何问题,都要开发商来负责管理和维修。
    2、如果已经过了保修期,造成了漏水,也造成了业主家里面家具、家电的损失。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物业公司进行维修,并且由物业公司负责承担损失。尤其是一些正规的小区,配置了物业公司,就应该对公共设施进行维修,出现了问题,可以动用维修基金。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第十九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 法律分析:如果是在开发商质保期内的,由开发商完全负责费用,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具体维修;超出开发商质保期的,属于公共部分的,由物业管理公司用业主的公共维修基金负责具体维修。如果漏水属于个人家庭部分的,由个人负责自行维修;如果是公共水管,由物业公司负责。
    如果是由于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影响了水管的质量或破坏了水管,由业主自己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 开发商预埋水管漏水,责任人分情况:
    1、如果是住户人为造成主水管脱落损坏,应该有责任人负责维修及赔偿相关的损失;
    2、非住户人为破坏,如果房屋质量在保修期内,给排水管道安装应提供两年质保服务,发生质量问题,应该由房屋开发商负责维修及赔偿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属于建筑施工单位责任的,开发商可以向建筑施工单位追偿;
    3、非住户人为破坏且超过房屋质量质保期,应该由物业负责承担维修及相关的赔偿责任。主水管是属于楼体的公共部分,为该楼的全体业主所共有,出现问题,物业应该利用业主缴纳的公共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及赔偿。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第五十二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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