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经法院判决,单位应给我补缴2000年至2012年的职社保,单位说我本金应补缴2万多,滞纳金7万多,这滞纳金是单位失误带来的后果,我应承担吗?

社会保险
2023-12-13 12:36:1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单位补缴社保滞纳金的数额应当根据需要补缴的数额以及其欠缴的时间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进行计算。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单位补缴社保的,滞纳金应当按照补缴的数额和欠缴时间进行计算。滞纳金计算方式:应当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滞纳金,然后再加上用人单位的欠缴时间,综合计算用人单位的滞纳金。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的,除了应当缴纳的滞纳金,行政机关还会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