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院病假条怎么开

社会保险
2023-12-13 13:3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来说,医院开病假条需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相关规定,并结合各医院实际处理。
    病假单的相关要求规定:
    1、医师开具的门急诊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的日期和内容信息,应与挂号日期和门、急诊内容信息一致,接诊医师在疾病诊断书或病假条上签名并盖处方章方有效,再加盖医院的行政部门公章(门诊患者在1楼门诊服务台盖章,急诊或住院患者在8楼医务处公章)。
    2、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严重影响日常生活或生活不能自理的疾病,如重大手术、晚期癌症、严重脑外伤、中风等特殊情况可酌情延长至8~12周。
    3、诊断证明、病假证明是证明病人疾病诊断,是否需要病休,病休的时间以及医疗建议,门、急诊疾病诊断书或病休证明书仅供病人单位参考。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 一、医院开病假条怎么开
    1、医院开病假条的开具流程,分别是:
    (1)病房的患者出院时会有诊断证明书;
    (2)如果需要在家休养一段时间,在处理这一栏中,可以要求医生写明休息多长时间。办理好费用后,统一在出入院处盖医院的医疗专用章;
    (3)填好文书后,到门诊专用窗口出示当日看病的病历后,工作人员在诊断证明书上加盖医疗专用章方为合格有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六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二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已满二年不满四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已满四年不满六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八十;已满六年不满八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九十;已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一百。
    二、请病假工资怎么发
    病假工资支付标准,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工龄按下述比例支付。
    1、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
    2、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
    3、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 80%;
    4、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
    5、已满8年及8 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医院开病假条需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相关规定,并结合各医院实际处理。
    病假单的相关要求规定:
    1、医师开具的门急诊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的日期和内容信息,应与挂号日期和门、急诊内容信息一致,接诊医师在疾病诊断书或病假条上签名并盖处方章方有效,再加盖医院的行政部门公章(门诊患者在1楼门诊服务台盖章,急诊或住院患者在8楼医务处公章)。
    2、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严重影响日常生活或生活不能自理的疾病,如重大手术、晚期癌症、严重脑外伤、中风等特殊情况可酌情延长至8~12周。
    3、诊断证明、病假证明是证明病人疾病诊断,是否需要病休,病休的时间以及医疗建议,门、急诊疾病诊断书或病休证明书仅供病人单位参考。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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