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要发生法律效力,则书写格式要合法:
公证遗嘱需经过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而且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书写的年、月、日;
代书遗嘱要有至少两个合格的见证人见证,并且需要有相关人员的签名。同时,有效的遗嘱还需满足实质要件:遗嘱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合法、并且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六条第一款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九条
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