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工伤诉讼的程序如下:
1、首先准备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提交诉状;
2、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通知当事人支付诉讼费,并在支付费用后立案,法院受理后5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对方,对方15日内答辩;
3、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和地点;
4、先进行法院调解,调解不成的,经法院调查、法院辩论等程序依法作出判决。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