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是主债务履行期

债务追讨
2023-12-13 1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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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主债务履行期是指相对于保证合同的履行期限来说的,主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偿还债务的期限,如果该债务的担保方式为保证,则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也不得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主债务履行期的确定: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的期限;对于债务履行期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签订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履行期限不明确,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准备时间。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等。
  • 法律分析:主债务履行期就是债务的履行期限,而债务的履行期限一般都是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并且,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内未履行债务,债权人向法院请求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三年之后,债务转为自然之债,债权人不具有要求强制履行债务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五百六十一条 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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